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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三十一中学2017年食堂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7 阅读:1483
 
昆明市第三十一中学2017年食堂招标公告
 

昆三十一中食堂原为招商引资合作项目。至20177月合同期满,原经营合同终止执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师生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经营学校食堂。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述

1、招标项目

学校食堂(师生食堂)第二层全层。

2、食堂设施、设备情况

学校食堂位于校内,共有一层,面积约500可容纳6001000人就餐。食堂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职工宿舍房间齐全,原承包人已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售卖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

3、原设备处置

原承包经营人所投入的厨房设备经折旧后所存残值,学校安排新中标承包经营人与原经营人协商解决,如达不成一致,原承包经营者在2017717日前,自行拆走设施设备将食堂恢复原状,确保新中标者正常入驻经营。否则中标人可认为原有设施设备为遗弃物品,有权直接接管使用。

4、学校师生情况

1)教职工人数:约150

2)学生人数:约1800

二、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学校食堂管理经验,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拥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现已有三家以上学校、单位食堂经营业务(以合同原件为据),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能应对学校改建期间的各项复杂问题。

三、合同有关条款

1、经营期限:

12017718日起,一年一签,经营期限按照学校建设进程调整。承包经营方有意续签,须以合同到一年期为截点,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对承包经营方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合格后,与承包经营方续约。

2)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食堂建筑拆迁,校园改造,被依法关停等)造成的合同被迫中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告承包方做好准备。

2、承包管理要求:

    承包人不得将食堂转承包或分包;关于食堂的所有大小事宜,学校将直接面对承包人。

3、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承包场地占用费为每年1万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4、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1)水电费:承包方须按学期结付水电费,标准按校内教职工水电费收取。按本地市场价收取。

2)垃圾清运费:按每年6000元收取,以补偿环卫工人工资。

5、承包经营方如有下列违约事项,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抵押金:

1)经医院确诊及卫生防疫部门确认,因承包方过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导致5人以上住院治疗;

2)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停业的;

3)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经学校书面通知整改在15天内仍达不到要求的;

4)承包经营人如中途终止合约,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在征得学校同意后,按经营时间办理管理费用结算,抵押金不予退还。

6、承包经营方义务:

1)负责承包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承包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承包方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包方的人员在学校范围内,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4)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学校建筑设备和财产的安全完好。

5)接受学校总务处的监督检查,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6)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保证其经营毛利率不超过营业额的25%,承包方必须建立采购、支出账目,学校有权查阅承包方每月的账目。账目不全者,责令整改。

7)食堂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和经营时间由学校根据作息时间确定;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

8)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因业务需要而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学校无关。

9)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的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和学校的监督。

10)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做好保洁区域的卫生工作。

11)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维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完好无损地退还学校。

7、学校义务

1)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及治安。

2)较大就餐人员变动应提前一天通知食堂。

3)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通知,提前通知停水停电情况。

4)及时处理食堂外围供向学校食堂的水电设施发生的问题。

5)提供电话接入口。

6)具体合同条款以报名时所获得的合同文本为准,投标人有异议的应在报名后3天内书面提出,并由学校答疑,答疑后是否认可需进行书面回复,如未提出或未书面提出或答疑后未书面回复则视为完全认可合同条款且无异议。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文件组成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从事单位、学校食堂或餐饮业经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

5)经营策划书。要求说明经营本校食堂措施(包括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实施措施、经营方略、财务承诺及原料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等方面)。

6)投标人与三家以上学校、单位食堂签订合同的复印件。(评标时查阅原件)

7)投标书应打印,并装订成册,必须密封送达;

2、确定中标人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投票法。评委在听取投标人陈述企业情况和经营管理措施,并查阅投标文件后投票,最终选出中标人。我校食堂原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优先中标。

3、合同签订

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布后3天内按学校通知时间到学校签订承包合同。如中标后不按时签订,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改由次高投标人中标。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4、抵押金和履行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缴纳保证金2万元,若未中标则全额退还。中标后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在未出现损坏学校财产且无安全事故等情况,正常履行且合同到期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报名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 投标报名地点:

学校书记室、工会室、学校办公室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61209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吴老师:67327525  沈老师:671731376005  李老师:67173428

特此公告

    昆明市第三十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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